搭配合法處理專業廠商,以協助客戶處理不同種類與濃度的廢溶劑,目前有廢硫酸類、EBR廢液、易燃性事業廢棄物C-0301、有機廢液或溶劑D-1504。利用物理方式(蒸餾、分餾)、焚化方式處理或再製以達到真正的reuse,零廢棄。焚化為利用高溫燃燒處理固體、液體廢棄物;物化處理主要用於液態廢棄物。 由於溶劑之種類複雜,其中具毒性及易燃性之化學物質甚多,因此槽車載運時,每一台車輛分配專屬載運廢液種類,確保廢液不會有混雜機會。
槽車照片
廢棄物資源化證照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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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號 | 110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116號 | |
證照內容 | 每月許可清運廢棄物達13,045.5噸,包含一般廢棄物,一般事業廢棄物,有害事業廢棄物。 |